根据5E对战平台 专题会议纪要〔2026〕158号文件精神,由航空城管委会作为业主单位,启动机场综保区片区规划调整工作。现控规调整工作已按程序启动,于2026年9月10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区域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的若干意见》(榕政办〔2026〕28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350182-22-A单元,东至北进场路,西至鹏程路,南至综保三街,北至福港路,拟调整用地总面积为197707平方米(约296.56亩)。
二、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
(1)用地调整。将22-A-07_3地块用地性质由物流仓储用地(W/1101)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M2+W2/100102+110102);将原控规22-A-06_6地块公园绿地(G1/1401)并入22-A-06_2地块,将合并后的22-A-06_2地块用地性质由物流仓储用地(W/1101)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M2+W2/100102+110102),并结合地块功能布局将22-A-06_2地块分为22-A-06_6地块(拟布局前置货站)和22-A-06_2地块(拟布局物流分拨中心二区)。
同时,保持原控规大鹤河走向、宽度不变,根据《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防洪排涝规划》及《空港北翼片区防洪排涝工程》中大鹤河河道断面图,将范围内大鹤河北侧水工设施用地宽度由15米调整为3米,即原控规22-A-01_3、01_4地块部分用地调整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后,剩余用地拆分为01_3、01_4、01_5、01_6地块,其中01_3、01_4地块维持原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工设施用地(U32/1311),01_5、01_6地块用地性质由水工设施用地(U32/1311)调整为公园绿地(G1/1401),河道防洪岸线、河岸生态保护蓝线线形和宽度保持不变,后续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范围内应满足河道岸线及蓝线管理相关规定。
(2)道路调整。将北巡场路向南拓宽4.5米,宽度由6米调整为10.5米,同时优化调整道路线型(包括交叉口)和22-A-01_1地块公园绿地(G1/1401)的边界。
(3)规划指标调整。将调整后的22-A-06_6地块(拟布局前置货站)建筑高度由≤15米调整为≤17米,其他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二类工业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应同时满足《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及其他省市关于绿地率控制的相关要求;建筑限高应同时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福建监管局要求;地块内建设应同时符合《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设置场地规范》及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2-A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5E对战 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5E对战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2-A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天。
5E对战平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