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新目标,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稳定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对于粮食安全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要求,加大对粮油作物生产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调动全区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我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三、主要内容
1、鼓励双季稻种植。对种植双季稻达到5亩的生产经营主体,当年度给予一次性补助225元/亩;种植面积达100亩的,当年度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种植面积每增加100亩追加奖励0.5万元。
2、鼓励发展再生稻。对再生稻种植面积达到30亩的生产经营主体,当年度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奖补资金从上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
3、鼓励撂荒耕地复耕种粮。对撂荒耕地复耕后用于种植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亩的生产经营主体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度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亩。
4、支持耕地“非粮化”问题治理。对耕地退果、退茶、退林、退塘等还粮后,用于种植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到5亩的生产经营主体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度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亩。
5、支持发展油料作物和大豆。对秋冬种油菜面积达到30亩的生产经营主体,当年度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对种植大豆相对连片面积达到10亩的生产经营主体,当年度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
6、支持甘薯和马铃薯生产。支持甘薯和马铃薯生产。对种植甘薯或马铃薯面积达到30亩的生产经营主体,当年度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
本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第一条至第三条、第五条,按就高不叠加享受。本措施原则上可以与其他惠粮政策叠加享受,具体由5E对战平台 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雯钰 联系方式:0591-2888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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