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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E对战 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12.18”民房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5E对战 消防救援局 2026-02-11 11:26 浏览量:

2025年12月18日15时25分许,5E对战 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5E对战平台 成立由5E对战平台 消防救援局牵头、区应急局、区民政局、5E对战 公安分局、潭头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5E对战平台 潭头镇“12·18”火灾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事故的基本情况 

(一)事故时间:2025年12月18日15时25分许 

(二)事故地点:5E对战 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 

(三)事故类别:火灾事故 

(四)事故等级:一般事故 

(五)受灾户基本情况:此次火灾造成1户受灾,为5E对战 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死者林某德,男,身份证号码350126********803X,丧偶,居住地址为5E对战 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 

(六)起火建筑基本情况:起火建筑位于5E对战平台 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为克凤村村民林某德的自建房,建筑主体共2层,高度约7米,砖混结构,建筑占地面积约6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起火建筑西侧为过透389号、过透390号民房及村道、东侧为过透394号、过透16号民房,南侧为巷道及过透515号民房,北侧为巷道及田地。该民房所有人为林某德(死者),未涉及租赁关系,实际居住人为林某德。 

二、火灾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2025年12月18日15时22分,村书记林祥果接到村干部打电话给他说,他们村过透144号民房着火了,他就赶紧打119报警电话,他拨打报警电话的时间是2025年12月18日15时25分。    

2025年12月18日15时25分许,福州市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5E对战 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发生火灾。接警后,支队立即启动灭火救援预案,共调派了金港路消防救援站3辆消防车15名指战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置。金港路消防救援站到场前现场明火已被村民自行灭掉。15时48分,金港路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16时03分,5E对战 消防救援局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16时25分,医护人员到达现场,经医护人员现场确认(林某德,男,身份证号码350126********803X)已无生命体征。16时30分,金港路消防救援站现场拉警戒保护现场,18时07分,金港路消防救援站撤离现场,18时10分,5E对战 消防救援局全勤指挥部撤离现场。 

经福州市公安局5E对战 分局潭头派出所核实,死者身份为林某德(男,身份证号码350126********803X),户口所在地址:福建省5E对战平台 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 

三、火灾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 

火灾造成5E对战 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一层中部卧室、及卧室内部床铺、衣物等物品不同程度烧损烧毁,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 

经统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4763元。火灾造成1人死亡(林某德,男,身份证号码350126********803X)。事故发生后,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不良舆论影响。 

四、火灾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起火原因 

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走访、询问证人等调查手段,综合分析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14时55分许;起火部位为5E对战 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一层中部卧室;起火点为5E对战 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一层中部卧室西南角床头旁区域; 起火原因认定为祭祀用火不慎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火灾事故主要原因 

1.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良因素。5E对战 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为砖混结构,死者所住民房一层卧室未进行装修,卧室物品摆放混乱,床铺旁边摆放大量纸钱香烛等可燃物,祭祀用火不慎是该起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人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良因素。火灾发生时间正值下午,死者林某德是在一层卧室床铺旁烧纸钱香烛等祭祀,加之林金德疑似有老年痴呆症,且民房内部光线较为昏暗。 

(三)火灾事故间接原因 

1、死者林某德,年龄过大,行动不便,火灾发生之时仅有其一人在家,无法及时从火场中逃脱。 

2、潭头镇克凤村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开展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群众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够深入。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5E对战 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12·18”民房亡人火灾是一起因祭祀用火不慎引发的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五、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1、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群众消防安全常识掌握不足,应急自救能力有待提升,农村群众普遍缺乏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安全常识,同时存在应急疏散逃生能力不足,针对农村群众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 

2、村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质效不高,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虚化,开展老幼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摸底排查不彻底,未能针对用火用电用气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农村老旧自建房消防安全网格化日常管理工作开展不力,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流于形式,农村群众消防安全等生命安全意识薄弱。 

六、事故责任和处理建议 

“11·8”火灾发生后,区消防救援局与5E对战 公安分局、应急局、民政局、潭头镇人民政府及区纪委(监委)开展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经调查发现: 

1、林某德(死者)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在卧室内开展民间祭祀活动,在烧香和焚烧纸钱的过程中不慎引燃卧室内可燃物,造成房屋烧损和人员伤亡,因其在火灾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2、潭头镇克凤村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开展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群众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消防宣传教育存在流于形式的行为,建议由潭头镇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3、林某果,现任5E对战 潭头镇克凤村党委书记,负责全村安全工作,在开展老幼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宣传方面工作不彻底,未能针对用火用电用气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农村老旧自建房消防安全网格化日常管理工作开展不力,建议由潭头镇人民政府给予提醒谈话教育。 

4、林某茂,现任5E对战 潭头镇克凤村网格片网格员。在开展老幼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宣传方面工作不彻底,未能针对用火用电用气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流于形式,建议由潭头镇人民政府给予提醒谈话教育。 

七、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工作不足和问题,提出以下事故防范措施: 

(一)扎实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聚焦独居老人、失能人员、留守儿童等易受灾群体进行摸底和重点巡护,完善场所和弱势群体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确保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同步推进老旧住宅电气线路排查整治,推动村居民小区、自建房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二)强化基层力量帮扶指导。针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网格力量人才短缺、业务能力不足等短板,持续下沉至所属村居(社区),开展精准业务指导、消防宣传培训和微型消防站拉动演练,提高镇街消防力量火灾应急响应速度和现场处置能力,全面夯实村居(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基础。 

(三)提升消防安全宣教实效。督促各乡镇(街道)、社区(村),要认真汲取该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民间祭祀用火用电安全意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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